新华社上海12月15日电(记者吴振东、郭敬丹、兰天鸣)“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冬日午后,徐汇区华泾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响起清脆的法槌声,原本喧闹的活动室立刻安静下来。
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无主财产处置案件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华泾镇居民、社工等30余人旁听庭审。据介绍,将审判庭搬到居民“家门口”,旨在以“示范庭审”赋能社会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案件中,华泾镇居民葛老先生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因老人父母、妻子和子女都先于他离世,法院已将老人遗产中的存款判给了在其晚年承担了一定抚养义务的堂弟夫妇,房产则由徐汇区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此次,民政部门向法院提出认定房产无主的申请,若认定为“无主”,便可通过司法拍卖将相关款项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记者看到,当日庭审还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以“银发社会,司法如何更好呵护老年群体”为主题的普法活动随即举行。主审法官结合刚才的庭审,就何为无主财产、民法典确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等内容,以案说法,用深入浅出的语言,为在场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居民带来一堂干货满满的“法律课”。
“我们小区常住人口老龄化率超过30%,有不少像葛老先生这样的孤老,如果老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有关无主财产认定和处置的纠纷可能还会发生,影响到社区的和谐稳定。”华泾镇华欣家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郁俊龙说,“这场社区巡回审判及时提示了风险,为社区干部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指引。”
原汁原味的庭审也让在场居民深受触动。华欣家园居民戈女士说:“老龄化社会应该进一步弘扬孝老敬亲的中华传统美德,让社区里的孤老、独居老人都能在生前得到有温度的照顾。”
“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今年7月,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启动“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工作立足于“示范庭审”,并与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和法制宣传有机衔接,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试点启动以来,上海已选取物业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在基层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并在近期举行“大城小事——我家门口的‘法庭’”专题讨论。记者了解到,上海将形成制度性工作安排,力争2025年实现“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全市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