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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方将严查金融航运领域职务犯罪
2009-08-25 09:04:45

    新华网上海频道8月25日消息:上海市检察院近日出台了《上海检察机关为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将加大对新型金融犯罪的打击,还会重点查办金融航运领域的职务犯罪。

    据了解,2006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726件,近年数量增幅明显。

    《意见》共有5个方面17项条款5000余字,其中明确了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在金融产品创新、市场开放过程中发生的新型金融犯罪,以及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还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航运秩序和安全的犯罪。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依法重点查办在金融、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过程中发生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犯罪,及时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查处发生在银行、证券、保险、航运等行业主管部门中,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损害企业利益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意见》还规定,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在陆家嘴[24.25 3.41%]和临港新城分别成立审理金融、航运案件的工作机构,在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检察院设立专门办理金融类案件的检察部门,虹口区检察院设立办理航运案件的检察部门,在相关检察院设立金融犯罪案件、航运领域犯罪案件专业办案组。检察机关还将在外滩金融区、虹桥国际商贸区、洋山港区、外高桥[15.81 2.00%]港区等金融、航运功能集聚区域,设立派驻检察工作室。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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